為了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,把工作責任分解到各部室、分公司,細化到個人,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,促使公司各項既定目標的實現。7月25日,公司2016年度責任書簽訂儀式在公司三會議室舉行,此次儀式由公司總經理劉曉丹主持。公司班子成員,各部室、分公司負責人,正、副職管理人員參加了儀式。
在與會人員的見證下,公司董事長肖和政代表公司與各部室、分公司第一負責人簽訂了《2016年度績效管理目標責任書》。根據各部室、分公司經營的差異性和特殊性,公司制訂了不同類型的薪酬體系。機關部室實行基本崗位薪酬+績效薪酬的模式;生產型分公司如橋梁分公司、瀝青分公司實行基本崗位薪酬+績效薪酬+激勵薪酬的模式,其中激勵薪酬根據分公司既定利潤目標的實現情況來確定;管理型分公司如經營分公司、工程總承包公司是采取“雙結合”的模式來設計薪酬及考核辦法,實行基本崗位薪酬+績效薪酬的模式,同時設置了超目標的考核加分條款,在薪酬及考核管理上實現了創新。對經營公司設置了特殊獎勵條款,激發他們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勇創佳績,在超額完成既定目標的項目承接后,可根據超額度來記分發放獎勵薪酬。改革后的薪酬體系充分考慮了各目標責任單位的特殊性,能更好地發揮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,既有利于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,又有利于公司未來的長遠發展。
同時,根據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的目標要求,深入貫徹黨的工作宗旨,公司黨委與公司8位經營層成員分別簽訂了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》,充分強調了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的表率作用,積極帶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精神風貌。為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有序的開展,公司黨委與公司5個黨支部分別簽訂了《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》,切實保證從基層落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。
會上,公司董事長對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及執行作了重要指示。一是在今年4月完成人員定崗后,根據集團公司6月份與我公司簽訂的《2016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》的要求,并結合公司實際及轉型發展的需要,經行政工作會議多次討論并數次易稿,公司較為科學地制訂了目標責任書,各目標責任單位要按照簽訂內容認真開展工作;二是責任書的簽訂不是個人行為,而是集體的責任。要求各單位管理人員必須全力協助主要負責人,以團結、奮進、向上的集體力量來共同實現本單位的責任目標;三是在市場化原則下,企業要講究誠信、嚴格遵守契約精神,各負責人要從法律和意識層面充分認識到責任書的重要性。公司將在年底嚴格按照責任書的各項約定,對各單位實行獎罰分明的薪酬發放制度,充分體現生產型企業實現利潤目標的價值性。
最后,董事長希望:廣大干部職工要共同奮進,力爭實現目標,確保企業水平和員工收入的雙重提高。